藝術與美學的傳達是一種溝通,每一種藝術或美學都有其獨特的溝通方式。藝術的傳達,只有觀者或聽者存在時才會存在。面對藝術「創作」,「說什麼」是「實質」,「怎麼說」就是「形式」(Dewey, 2005)。
「實質內容相同,形式可以是不同的呈現」,是創作時常會出現的現象。例如,以寫生、寫實或寫意、抽象法來描繪同一朵花兒時,花兒的實質是相同的,但表達的形式卻各有不同。這就像是人們會以「水」、「water」或是「H2O」等不同語詞來指稱同一樣物質一般。
當面對藝術「作品」時,所被喚起的就是「實質」,而引發感受與意義的方式,或是呈現經驗材料的方式,就是所謂的「形式」(Dewey, 2005)。而杜威(2005)更想要強調的是,雖然實質和形式兩者在思維上有所區別,但在行動上,實質與形式則應是完美圓滿的整合。
形式就是一個經驗展現其為何的方式,形式就如同藝術的功能式作為,好讓對象的實質在形式於時間運作當中,得以展現自身(Alexander, 1987)。創作上,用來表現的材料,常常是公開存有的普遍性展現,但表現樣貌的個別性,卻能使得藝術的展現具有獨一無二的品質(Dewey, 2005)。
創作存在著變動的可能,因為創作者會依照自身與外在連結的差異,或是自身興趣與注意力的轉移,產生事物與形式間互換的可能(Dewey, 2005),例如,色彩本身可以是指稱式的物質性事物,也可以是表達感受的抽象性形式;又例如,詩的欣賞與分析,本身是物質性事物,但是也兼具了表達的形式。
從真實狀態出發,就能從基本的、被認可的形式來理解藝術與美學(Dewey, 2005)。對於創作感受的品質,就是意義的承載,也會隨著時空而不斷演變。創作的產出與經驗的圓滿,生自於創作者自身存有與創作環境的不斷覺察與互動協調的歷程;在藝術創作尚未完成前,沒有人可以得知最後成品的樣貌為何。而經驗本身的「歷程」,就是最重要的經驗。
自身存有與環境的互動協調,達到一種平衡狀態,就是藝術形式的展現,而藝術的圓滿感受就存在於彼此的和諧律動之中(Geiger, 1958)。藝術創作時,情感與物質的「共振」歷程(亦即創作者與環境的「受─做」循環作用),改造了原始的物質、也改變了初始的情感,讓情感的本質增加了獨特的審美性,當情感與被表達的對象相互融合,這就是「美學」的展現(Dewey, 2005)。藝術的形式與藝術的實質,為生活經驗的表達而相互交融。實質與形式,交織互融地呈現出真實且生動的美學經驗。
特註說明:「學理之美」的內容主要參考文獻為「何奕慧(2020)。杜威美學之剖析與應用─以STEAM與美感教育為範圍。國立清華大學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博士論文」(本論文永久網址:https://hdl.handle.net/11296/7wt68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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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文獻:
Alexander, T. M. (1987). John Dewey’s Theory of Art, Experience & Nature The Horizons of Feeling. NY, USA: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.
Dewey, J. (2005). Art as Experience. NY, USA: The Penguin Group. (AE)
Geiger, G. R. (1958). John Dewey in Perspective. NY, USA: Oxford University Pres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