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威(2005)認為藝術與美學是透過事物關係的展現,而不斷地被「表達」。「表達(expression)」正是作用於經驗之中,而且應該要能「表」也要能「達」;「表」呈現的不是對事件單純的描繪式鏡射,而是能「達」於功能性與實用性的效益(Pring, 2007),而這也是一種經由中介以構建整體意義的轉化作用(Tejera, 1996)。
所謂美學的圓滿經驗,就是表達成功的結果,也是我們與環境圓融契合的高峰經驗。美學經驗的表達,正是朝向意義建構的圓滿展現。
表達本身是帶有情緒性的,而且是被目的所引領的(Dewey, 2005)。表達是情感的澄清,藝術就如同鏡子般地反射與認清情感自身,這種「情感的客觀化」轉換,就是美學的起點(Dewey, 2005)。
美學經驗,存在著兩種相依協行的方式,影響著「表達」之呈現。其中之一是之前所形塑出的行動風格,使我們能掌握「做什麼」與「怎樣做」,也更有效率地對環境進行回應,另外一種則是從之前經驗所提煉出的意義或價值,將會與藝術創作的品質相互融合,因而個人得以能夠有所表達與展現,並能完全地相互滲透與影響(Dewey, 2005)。
藝術的展現是一種經驗的提煉,是對事物特質的某種程度的昇華呈現(Dewey, 2005)。提煉的過程就是理智性的運作,創作者常會參照與回映「自身之存在」與「周遭之環境」,提取、選擇、再加上個人想像,進而創作出自身所想要表現的藝術作品(Dewey, 2005)。
創作過程中的提取、選擇與想像,正是得自於「在存有環境中,對於創作對象之結構與品質的參照作用」(Dewey, 2005)。如此一來,可以使得藝術創作的變化得以在參照框架中彈性發揮而且不脫序,也可以使得藝術不單單是傳遞感受,也能呈現生活的樣貌。
藝術與美學讓生活經驗得以澄清與精粹,因為經由將原料化約為由形式決定的質料,展現實質引發的意義,好讓飽滿與有張力的經驗,在現實的平凡世界裡,持續保有敏銳活力(Dewey, 2005)。
我們所經驗的世界,涵蓋了意義與價值,形塑了個人自我。創作,不侷限於具體目的,更是為著直接的、活生生的經驗而存在,擺脫了單一有用目的,進而藉由生活經驗的擴展與聚焦,創造美學經驗,重新賦予了生活新活力(Dewey, 2005)。
特註說明:「學理之美」的內容主要參考文獻為「何奕慧(2020)。杜威美學之剖析與應用─以STEAM與美感教育為範圍。國立清華大學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博士論文」(本論文永久網址:https://hdl.handle.net/11296/7wt68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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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文獻:
Dewey, J. (2005). Art as Experience. NY, USA: The Penguin Group.
Pring, R. (2007). John Dewey. NY, USA: Continuum.
Tejera, V. (1996). American Modern: The Path Not Taken – Aesthetics, Metaphysics, and Intellectual History in Classic American Philosophy. MA, USA: Rowman & Littlefield Publishers, Inc.